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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2    来源: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通报2016年全国教育系统火灾情况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各学院(部)要深刻汲取2016年全国教育系统火灾典型案例和南昌“2.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从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近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和任务,从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着手,认真分析研判本学院(部)消防工作状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全面排查,清剿火灾隐患。

各学院要立即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日常防火巡查工作,消防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学生活动场所区域的问题隐患,全面清查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私搭乱接电线及点蜡烛等情况,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三、强化教育,提高隐患意识。

各学院(部)要及时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大力宣传防火知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讲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生,有针对性的制定科学合理的火灾疏散救援预案,适时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抵御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尽心尽职,完善制度和火灾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发生问题灵活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防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0日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0日

| 发布时间: 2017-03-22 14: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