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加强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生”)的就业帮扶,深化资助工作育人效能,现就做好2014届“双困生”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及推荐程序
1.资助条件:2013-2014学年度已界定为贫、特困生的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
2.推荐程序:班级推荐、学院审查并拟定资助对象、公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报校领导审定。被推荐者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资助申请表》一份。
二、推荐指标及资助金额
1.推荐指标:各学院按不超过毕业生人数2%的比例予以推荐;
2.资助金额:每人按5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用于补贴在求职过程中简历制作、交通、通讯等方面的费用。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时间安排:3月3日—3月15日为班委推荐、学院审查、公示阶段;3月16日—3月21日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校领导审定阶段。请各学院于3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送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表格可在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目下的“奖(助)学金”中下载),《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jgsuxszz@126.com);
2.要求:资助“双困生”就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怀,学校对毕业生的关心,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予以资助。学院要指定老师对“双困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开展系列帮扶活动,尽力为他们提供资金、就业机会等全方位的支持,并认真做好心理辅导和相关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顺利走向工作岗位。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资助申请表》 2.《2014届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 发布时间: 2014-03-03 14:36:00 |
附件下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2014届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