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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留校学生勤工助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     

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井大党办字[2013]31号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现就2014年寒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寒假留校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人数

1.除学校工作确实需要外,一般寒假不安排学生留校勤工助学;

2.寒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原则上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寒假确实需要学生勤工助学,应当履行用工报批手续,临时岗位及人数获得批准后,勤工助学留校学生应当经过学院批准,方可留校参加勤工助学。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2014年寒假留校学生勤工助学的安全工作。

1.针对寒假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实际,用工部门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寒假工作管理、住宿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各用工部门应当加强对留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定寒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详细掌握学生的相关联系信息,落实对学生的日常考勤管理。发现学生离岗、脱岗等现象时应立即调查学生去向及原因,及时处理。

3. 各用工部门制定专人专门负责寒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岗位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并责成学生签订《寒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安全承诺书》。

附件:《寒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安全承诺书》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 发布时间: 2013-12-19 10: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