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2013年暑期工作的安排,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现就2013年暑期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暑期勤工助学留校学生人数
1.除学校工作确实需要外,一般不安排暑期留校勤工助学;
2.安排暑期勤工助学留校学生原则上选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相关部门暑期所需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及人数,应当履行用工审批手续。临时岗位及人数获得批准后,勤工助学留校学生应当是经过学院批准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暑期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安全工作。
1.各用工部门应当加强对留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暑期工作管理、住宿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针对暑期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2.各用工部门应当加强对留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落实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学生的有效联系信息,落实对学生的日常考勤管理,当发现学生离岗、脱岗等现象时应立即调查学生去向及原因,及时处理;
3. 各用工部门应当配备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暑期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岗位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4.各用工部门要责成学生签订《暑期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安全承诺书》。
附件:《暑期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安全承诺书》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