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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明大学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来源:     

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通知

井大学字[2013]11号

关于做好“文明大学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拟开展2012-2013学年度“文明大学生”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文明大学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1、评选条件

认真按照《井冈山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和《井冈山大学创建文明寝室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评选。

2、评选比例

以学院为单位,文明大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文明寝室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寝室数的5%;文明班级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数的20%。

凡在该学年查寝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个人皆不能评优,请各学院在学生工作处网页“宿舍管理”一栏中查询通报结果。

三、评选程序

由学生个人或集体申请,填写申请表(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经学院综合评定,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2、各学院要严格按评选条件和比例评选,宁缺毋滥,将真正优秀的学生和集体推荐上报。

3、评选纸质材料(A4标准)请于5月20日前上交学生工作处,逾期按弃权处理,并将评选汇总名单(学生个人信息应含学院、姓名、班级、学号)的电子文档发到学生工作处邮箱(xgc@jgsu.edu.cn)。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 文明大学生 评选 通知

抄 报:校领导

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

| 发布时间: 2013-04-25 08: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