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井大助字[2013]8号文件《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勤工助学积极分子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各岗位负责人推荐,学院审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等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评选出46名“勤工助学积极分子”,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品。现将推荐评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6月6日前来电来函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具体名单见附件)
联系电话:8100467
附件:拟获2012—2013学年度勤工助学积极分子学生名单
学生资助中心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