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学生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经请示校领导同意,拟在近期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必须是已建立贫困生档案者;
2.一学年之内未受任何处分者;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重修课程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或申请勤工助学者;
5.家庭遇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6.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没有吸烟、酗酒、大吃大喝、泡网吧等不良行为者;
7.少数民族和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功臣和单亲家庭子女可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资助名额及额度
1.申报程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各学院审查并公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报校领导审定后公示,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申请资助学生需填写《井冈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一份;
2.名额分配:各学院按本学院学生人数0.695%的比例申报;具体指标为:政法学院9个;人文学院10个;外国语学院7个;商学院11个;数理学院5个;机电工程学院10个;化学化工学院6个;生命科学学院6个;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12个;教育学院6个;体育学院6个;艺术学院11个;医学院9个;临床医学院5个;护理学院4个;建筑工程学院7个;马克思主义学院1个。
3.本次临时困难补助资助额度为每人600元。
三、几点说明
1.时间安排:12月24日至29日为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学院审查并公示阶段。12月30日至1月6日为学生资助中心征求意见、公示、学校领导审批阶段。
2.各学院务必在12月29日前将《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金发放登记表》上交学生资助中心(表格均可在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目下的“奖(助)学金”中下载)。电子文档发至资助中心邮箱(jgsuxszz@126.com)。
3.困难补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学校对学生的关怀。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皆知,抓好落实,使资助款真正发放到的贫、特困学生手中。
附:1.井冈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2.201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金发放登记表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