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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工作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5    来源: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工作评估的

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促进我校学生工作上新台阶,根据《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评估办法》(井大发【2012】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0月中旬开始,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各教学学院。

二、评估时间

10月中旬—11月中旬,各学院具体考评时间由各考评组自行安排。

三、评估内容

各学院2011-2012学年度学生工作,具体内容根据《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规定。

四、评估办法

采取学院自评和学校评估组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五、评估程序

1. 自评阶段(10月28日之前)

各学院对照《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一年的学生工作全面回顾总结,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学院在自评时给出自评分。

2. 学校评估阶段(10月29日---11月11日)

将17个学院抽签分成两组,分别接受学校成立的两个评估组的评估,评估组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现场交流、综合评价等办法进行。

(1)听汇报。各学院将一学年来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按评估内容的六个方面汇报,建议制作PPT演示,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现场查看、调阅被评估学院有关材料。

(3)根据评估标准对被评估学院给出相应的分数,并向其反馈评估意见和建议。

(4)根据自评和学校评估组的意见,召开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出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六、评估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开展学生工作评估,既是检查、总结工作,也是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我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这次评估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从而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2. 各学院要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对评估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以便评估组查阅。

3. 各学院自评后,要形成一个全面的自评材料,一式3份,10月28日之前交学生工作处。

4. 评估涉及的内容和有关数据均以2011-2012学年度为准。

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2年10月12日

| 发布时间: 2012-10-15 08: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