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获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学生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部):
根据《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资助字【2023】1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选、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各学院(部)审查并公示、学生资助中心审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评选出许子妍等450名2023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为每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现将拟获2023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前来电来函向资助中心反映(具体名单见附件)。
联系电话0796-8100467
附件:拟获2023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学生公示名单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6月25日